| 李钢成同志在全区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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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03 08:22 文章来源:新华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落实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安排部署我区“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区商务局、财政局作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已经确定了第一批八家销售企业,首批补贴资金也已到位,为我区全面实施“家电下乡”工作奠定了基础。下面,根据区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责任感
家电下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惠农举措。关于“家电下乡”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分别做出了重要指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商务部、财政部决定通过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逐步推动“家电下乡” 工作,并选择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个省份进行试点。2007年12月21日,财政部、商务部在烟台市专门召开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省、市也先后召开了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就做好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各单位一定要提高对“家电下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及平顶山市对这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集中力量把试点工作搞好,为全面长期开展这项工作奠定基础。要从三个方面充分认识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一,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有利于扩大农村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由低收入向中等收入转变的阶段。在这个阶段,耐用消费品的普及和更新换代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可以抓住当前农村家电普及的有利时机,有效促进家电生产、流通和农民需求的有机对接,大幅度扩大农村家电消费。农村家电普及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每年可以增加250多万台件的需求。我区是城市中心区,全市大部分的大型家电销售企业都在我区,对于全区消费增长是个很好的拉动。
第二,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建设新农村奠定群众基础。近年来,按照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区紧紧围绕“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财政支农资金逐年大幅增加,有效促进了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对农民购买家电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既顺应了农民改善生活质量的要求,也是区委、区政府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具体体现。特别是在农村普及彩电和手机,不但可以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还可以创造一个传播平台,帮助农民了解国家政策、获取市场信息、学习生产技能,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富裕,对于推动我区新农村建设再上台阶将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开展“家电下乡”工作,有利于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引导企业形成面向农村的家电生产流通体系。我国长期以来的二元经济结构,致使生产体系特别是工业生产体系,形成供需不对称的状况,并且在城乡之间的消费也形成了一个断层。搞好“家电下乡”工作,能够引导家电企业形成以农村市场为导向的家电生产体系,促进企业面向农村市场的研发和生产,使工业生产和农民需求形成有效衔接,形成有益互动和良性循环,从而起到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作用。
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预测,通过开展“家电下乡”工作,到2010年可使农村主要家电产品拥有率达到城市2000年的水平,使城乡家电普及率的差距由现在将近20年缩小到10年;农村家电流通体系也将更加健全和完善,可以形成覆盖全国农村地区的家电村级配送体系,形成以城区为龙头、以乡镇为基础的销售和服务体系。同时,可以有效扭转农村家电市场价格高、网络少、服务差的状况,解决将城市商品简单转向农村甚至将滞销商品推向农村的问题。搞好这项工作,对于我区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消费的增长等也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负责地抓好这项工作,切实把这件关注民本、改善民生的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应有的效果。
二、明确目标、落实措施,扎实搞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
实施“家电下乡”是一项惠农政策,是区委、区政府为全区农民办的一件实事。试点工作是全面长期开展“家电下乡”的前提和基础。试点工作能否取得成功,直接关系到下步工作的开展,关系到“家电下乡”的成效。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上级要求,积极迅速行动起来,扎实稳妥地组织开展好试点工作。
(一)准确把握“家电下乡”试点的主要内容和政策。
这次“家电下乡”试点政策的基本内容是: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对农民购买家电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直接补贴。主要是对具有农业户口的农民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络购买的彩电、冰箱或冰柜、手机三类产品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 13%,其中彩电单价在1500元以下、冰箱及冰柜单价在2000元以下、手机单价在1000元以下,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补贴实行的是分级按比例分担,中央财政占80%、地方财政占20%。补贴方式将参照粮食补贴的办法,将补贴直接发到农民储蓄账户。没有储蓄账户的应及时到农信社或邮政储蓄网点开立账户。
(二)强化措施,扎实搞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
“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是一项新的领域,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惠民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措施,扎实搞好试点工作。商务部门要搞好指导服务,组织企业做好销售工作,同时本着便民利民原则,积极在镇、街道搞好第二批试点企业的确定工作。要加强对流通企业销售服务活动的监管,对参与这项工作的流通企业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要加强对补贴的审核工作,确保试点政策不走样,扎扎实实落到实处。财政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各镇、街道财政所保障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并安排“家电下乡”试点相关工作经费,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一批确定的八个试点企业,要认真组织货源,严格执行零售价格,不得随意提高价格。同时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宣传、公安、工商、税务、质监等各部门也要明确职能分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配合协作,共同做好这次“家电下乡”试点工作。
三、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确保“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是涉及全区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做到心系农民、情系农民、服务农民,严格按“家电下乡”政策要求,切实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做好。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区政府已制定了“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具体负责“家电下乡” 试点工作的实施。各镇、相关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要设立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办公室,加强与区商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业务联系,真正把惠民举措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宣传,明确政策。搞好政策宣传是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的关键。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和公告、宣传栏等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将“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销售网点、补贴办法、申领手续等有关政策和办法宣传清楚、解释明白,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让群众知道买什么家电、在哪里买家电、如何申请家电补贴,让农民群众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懂得政策,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农民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此次会议结束后,各镇、街道要立即组织召开各行政村专题会议,将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同时,区政府已决定,今年二月初一至二月初六,二月二香山庙会期间,全区将组织各销售网点集中开展一次送家电下乡活动,方便群众购买。
三要及时调度,保证效果。工作过程中,商务、财政部门及各企业要及时反映民意,提出合理化建议。要从农民受益、企业扩销、农村家电流通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补贴落实到位等方面,及时对这项工作进行分析,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好做法,为下步的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使这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要搞好对试点工作的调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真正把好事办好,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同志们,“家电下乡”工作是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我国出台的以流通领域为实施载体的第一项大规模惠农工程。搞好试点工作,对于全面启动“家电下乡”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统一思想、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积极做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爱实实在在地给予农民,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农村流通体系、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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